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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校相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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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十四:清宿退宿

负责部门:学工部/保卫处

联系人:张瀚文

联系电话:27403746/27404556

办理方式:线上办理 可委托他人办理

学生办理流程:

事项办理说明:

各学院(部)通知返校毕业生严格按规定在7月2日前离校退宿,退宿离校前务必要将本人宿舍钥匙交到各宿舍楼值班室,学校将从7月3日启动离校毕业生房间清宿工作。

学生提前清点、打包个人物品,并自觉清理垃圾、有序分类、腾空房间。

对于确定不返校的毕业生,其离校退宿相关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,具体要求如下:

1.委托人要提前联系年级辅导员确认住宿费已交、宿舍钥匙已经寄回学校,同时个人不存在损坏或遗失宿舍内家具及设施设备等的情况;

2.受委托人原则上应为已返校的同宿舍同学,特殊情况的可以是学生年级辅导员;

3.委托人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委托书(详见附件),经年级辅导员确认,学院(部)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同意后,由学院(部)统一报学工部园区中心,经审核确认后,凭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相关证件办理退宿、行李代寄等事宜;

4.委托人填写电子版委托书,受委托人打印(一式两份)后,由受委托人、辅导员签字确认,并请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,将其中一份纸质版交于学工部园区中心负责老师(新校区负责老师为张瀚文,办公地点宿管中心203室;老校区负责老师为贾琳,办公地点4斋117)。

特别提示:手续代办、行李代寄等过程中带来的一切问题由委托人自己承担。

附件:毕业生离校退宿相关手续办理委托书,下载链接:/download/view/id/10.html